# 115080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北竿地區環境清潔外包工作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百達海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98,456
原始預算
$ 3,933,849
底價金額
$ 1,611,824
決標折數
186.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5.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罄文
聯絡電話 (0836)56534
機關代碼 A.15.1.5
單位名稱 北竿管理站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聯絡人 陳罄文
聯絡電話 (0836)56534
傳真號碼 (0836)56532
電子郵件信箱 rs.matsu@ta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支付新臺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2 09:00
開標時間 114/12/02 10: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00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發生。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採購包含植栽養護及除草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營業項目:登記應有依中華民國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項目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及IZ12010人力派遣業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資格證明文件: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且營業項目須符合要求。 3.廠商納稅證明 ◎完(納)稅證明:屬公司、工商行號之廠商應檢附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者,概以無效標處理;屬新設立之廠商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取代)。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信用證明: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等。 5.電子領標憑據序號之紙本資料。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參加則免) 8.本案採購屬115年度預算,倘115年度所需經費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倘因機關政策變更,至本案經費不足,承攬廠商應配合機關之要求,變更工作內容,並依比例變更契約價金,承攬廠商不得有異議。 9.本案採購原則以1年為契約(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但機關因政策或業務需求改變可終止契約或與廠商協商變更契約內容,廠商不得向甲方提出損失賠償(如資遣費用),契約按月(不足1個月部分依比例)以廠商已執行部分驗收付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罄文
聯絡電話
(0836)56534
機關代碼
A.15.1.5
單位名稱
北竿管理站
機關地址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聯絡人
陳罄文
聯絡電話
(0836)56534
傳真號碼
(0836)56532
電子郵件信箱
rs.matsu@ta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支付新臺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2 09:00
開標時間
114/12/02 10: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00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範投標廠商圍標或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發生。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採購包含植栽養護及除草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營業項目:登記應有依中華民國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項目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及IZ12010人力派遣業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資格證明文件: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且營業項目須符合要求。 3.廠商納稅證明 ◎完(納)稅證明:屬公司、工商行號之廠商應檢附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者,概以無效標處理;屬新設立之廠商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取代)。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信用證明: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等。 5.電子領標憑據序號之紙本資料。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參加則免) 8.本案採購屬115年度預算,倘115年度所需經費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倘因機關政策變更,至本案經費不足,承攬廠商應配合機關之要求,變更工作內容,並依比例變更契約價金,承攬廠商不得有異議。 9.本案採購原則以1年為契約(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但機關因政策或業務需求改變可終止契約或與廠商協商變更契約內容,廠商不得向甲方提出損失賠償(如資遣費用),契約按月(不足1個月部分依比例)以廠商已執行部分驗收付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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