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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上限計至990萬元整(即採購金額)、擴充期間設計服務至114年12月31日、監造服務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止。增購項目以原契約項目為限,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如增購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另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擔保得標廠商履行契約相關規定。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履約期限
設計服務至114年6月30日、監造服務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參照工程會97年7月1日發布之「機關已訂約施工中工程因應營建物價變動之物價調整補貼原則計算範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景觀、室內設計業:
i.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ii.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i.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ii.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大地、都市計畫、電機、水土保持、應用地質、水利、測量及環境工程。
iii. 當年度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 技師事務所:
i.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大地、都市計畫、電機、水土保持、應用地質、水利、測量及環境工程。
ii. 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4) 建築師事務所:
i. 開業證書。
ii. 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5) 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本案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其他:附加說明
一、應附繳證明文件請詳見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
二、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辦理投標事務,務請填具「授權書」並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三、開標日期為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日期,第二階段評選委員會日期將另以公文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行評選。
四、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
五、本採購分屬113年及114年度預算,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相關規定辦理,其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但不包括所失利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