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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以設計結合工程之統包並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係為求減少工程界面以及符合最適地域性之設計內容,亦使設計原意得以如質呈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95-1號
履約期限
設計階段63日曆天、工程階段316日曆天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綜合營造業(E101011)。
2.建築師事務所。
3.電器承裝業(E601010)。
4.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5.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或自然人。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以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所提信用證明並請依「查詢票據信用資料作業須知」規定,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其他:附加說明
1.應附繳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2.投標人如須委託其全權代理人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委託出席授權書」一份,得於開標當場提出。
3.開標日期為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日期,第二階段評選委員會日期將另函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進行評選簡報。
4.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延期開標或停辦時,廠商得於公告日起七日內(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一日),檢據及如數繳還所購之招標文件,請求退還購領費,逾期不予受理。由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而機關取消採購,由該系統自動辦理電子招標文件費退費事宜。
5.本計畫分屬113年及114年之年度預算,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份刪減,得依採購法第64條相關規定辦理,其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不包括所失利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馬祖調查站-(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號;馬祖郵政101號信箱、電話:0836-22258、傳真:0836-2287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