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3008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鵬灣跨海大橋光雕景觀照明維護委託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嘉上科技照明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50,000
原始預算
$ 1,200,000
底價金額
$ 1,1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5.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証傑
聯絡電話 (08)8338100#154
機關代碼 A.15.1.4
單位名稱 管理科
機關地址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聯絡人 王証傑
聯絡電話 (08)8338100#154
傳真號碼 (08)8338107
電子郵件信箱 make8688.dbnsa@tbr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份,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6 09:00
開標時間 113/11/26 10:00
開標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2月1日至114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乙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以上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或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及第15條、第38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同意按本案工程契約書(樣本)所列條文辦理者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當年度公會會員整影本(無則免附)。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技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面購或郵購均可,受理期間為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郵購者以郵戳為憑)。 二、郵購者以無記名方式自備回件信封封面(A4尺寸)貼妥回郵郵票並預先書妥 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圖說及招標文件工本費(限郵局匯票,受 款人為「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限時掛號或國內快捷郵 寄本處,封面註明「114年度鵬灣跨海大橋光雕景觀照明維護委託案」字樣, 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原件退回。 三、面購者請於受理期間內親自至本處洽購,洽購期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 時,例假日不受理。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工本費:面購或郵購領標,新臺幣100元整;電子領標, 新臺幣0元。 五、郵購回件信封:新臺幣200元整(國內快捷)。 六、如截止收件、開標當日因當天氣候或其他因素影響致停止上班時,順延至 次上班日舉行。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1.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証傑
聯絡電話
(08)8338100#154
機關代碼
A.15.1.4
單位名稱
管理科
機關地址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聯絡人
王証傑
聯絡電話
(08)8338100#154
傳真號碼
(08)8338107
電子郵件信箱
make8688.dbnsa@tbr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份,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6 09:00
開標時間
113/11/26 10:00
開標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2月1日至114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乙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以上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或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及第15條、第38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情形,同意按本案工程契約書(樣本)所列條文辦理者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當年度公會會員整影本(無則免附)。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技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面購或郵購均可,受理期間為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郵購者以郵戳為憑)。 二、郵購者以無記名方式自備回件信封封面(A4尺寸)貼妥回郵郵票並預先書妥 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圖說及招標文件工本費(限郵局匯票,受 款人為「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限時掛號或國內快捷郵 寄本處,封面註明「114年度鵬灣跨海大橋光雕景觀照明維護委託案」字樣, 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原件退回。 三、面購者請於受理期間內親自至本處洽購,洽購期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 時,例假日不受理。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工本費:面購或郵購領標,新臺幣100元整;電子領標, 新臺幣0元。 五、郵購回件信封:新臺幣200元整(國內快捷)。 六、如截止收件、開標當日因當天氣候或其他因素影響致停止上班時,順延至 次上班日舉行。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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