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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環境工程(I101061))、技師事務所、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法人組織或社會團體。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38條及第103條所載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面購或郵購均可,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郵購者以郵戳為憑)。
二、郵購者以無記名方式自備回件信封封面(A4尺寸)貼妥回郵郵票並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圖說及招標文件工本費(限郵局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限時掛號或國內快捷郵寄本處,封面註明「114年大鵬灣域環境資料長期即時監測(含水域環境數值模式建置)及人工濕地水質採樣檢測評估委託案」字樣,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原件退回。
三、面購者請於受理期間內親自至本處洽購,洽購期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不受理。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工本費:面購或郵購領標新台幣100元整/份,電子領標0元。
五、郵購回件信封:新台幣200元整(國內快捷)。
六、如截止收件或開標當日因當天氣候或其他因素影響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七、投標廠商標價逾預算金額者視為無效標。
八、廠商報價之安全衛生經費項目金額低於機關所訂底價之同項金額者,該安全衛生經費項目不隨之調低。
九、本案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規定如下:
(一)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以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之限制性招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機關通知參加評選。
(二)本案評選會議日期、時間及地點,機關將於完成審查後通知得參與評選之廠商。如遇招標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則另以電話、傳真或書面通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