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3006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鵬灣跨海大橋活動橋操作及維護委託專業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賀程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60,000
原始預算
$ 5,810,000
底價金額
$ 5,7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5.1.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武彥
聯絡電話 (08)8338100#150
機關代碼 A.15.1.4
單位名稱 管理科
機關地址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聯絡人 郭武彥
聯絡電話 (08)8338100#150
傳真號碼 (08)8338107
電子郵件信箱 wuyen-dbnsa@ta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份,其他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6 09:00
開標時間 112/11/06 10:00
開標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1日至113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屬公司、工商行號者,為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2.投標廠商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或103條第1項,不得參加投標或決標對象之情形者。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包括公司或商業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影本。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有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無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信用證明文件 票據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購買招標文規定: (一)面購或郵購均可,受理期間為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郵購者以郵戳為憑)。 (二)郵購者以無記名方式自備回件信封封面(A4尺寸)貼妥回郵郵票並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圖說及招標文件工本費(限郵局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限時掛號或國內快捷郵寄本處,封面註明「113年度鵬灣跨海大橋活動橋操作及維護委託專業服務案」字樣,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原件退回。 (三)面購者請於受理期間內親自至本處洽購,洽購期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不受理。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工本費:面購或郵購領標,新臺幣100元整;電子領標,新臺幣0元。 (五)郵購回件信封:新臺幣200元整(國內快捷)。 二、本案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規定如下: (一)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以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之限制性招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機關通知參加評選。 (二)本案評選會議日期、時間及地點,機關將於完成資格審查後通知得參與評選之廠商。如遇招標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則另以電話、傳真或書面通知。 三、如截止收件、開標當日因當天氣候或其他因素影響致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0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1.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武彥
聯絡電話
(08)8338100#150
機關代碼
A.15.1.4
單位名稱
管理科
機關地址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聯絡人
郭武彥
聯絡電話
(08)8338100#150
傳真號碼
(08)8338107
電子郵件信箱
wuyen-dbnsa@ta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633,8861-8866 設備維修服務屬於海運船隻、非民用航空器)。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份,其他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6 09:00
開標時間
112/11/06 10:00
開標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1日至113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屬公司、工商行號者,為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2.投標廠商未受停業之處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或103條第1項,不得參加投標或決標對象之情形者。 (二)應附具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包括公司或商業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影本。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有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無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信用證明文件 票據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購買招標文規定: (一)面購或郵購均可,受理期間為自即日起至截標日止(郵購者以郵戳為憑)。 (二)郵購者以無記名方式自備回件信封封面(A4尺寸)貼妥回郵郵票並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圖說及招標文件工本費(限郵局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限時掛號或國內快捷郵寄本處,封面註明「113年度鵬灣跨海大橋活動橋操作及維護委託專業服務案」字樣,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原件退回。 (三)面購者請於受理期間內親自至本處洽購,洽購期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不受理。 (四)招標文件及圖說工本費:面購或郵購領標,新臺幣100元整;電子領標,新臺幣0元。 (五)郵購回件信封:新臺幣200元整(國內快捷)。 二、本案準用最有利標評選作業規定如下: (一)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以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之限制性招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機關通知參加評選。 (二)本案評選會議日期、時間及地點,機關將於完成資格審查後通知得參與評選之廠商。如遇招標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則另以電話、傳真或書面通知。 三、如截止收件、開標當日因當天氣候或其他因素影響致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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