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513-oylm11304 已決標公告

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綠色(永續)旅遊環境建構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旋之恆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99,418
原始預算
$ 4,500,000
底價金額
$ 4,499,418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5.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蕭博謙
聯絡電話 (03)8875306#625
機關代碼 A.15.1.3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聯絡人 蕭博謙
聯絡電話 (03)8875306#625
傳真號碼 (03)8875358
電子郵件信箱 elv1204-elv@ta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於未來1年總價金額新臺幣240萬元整之額度內,並參照原契約第2年工作項目所列階段性成果接續辦理應辦事項,採限制性招標得洽原廠商辦理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4/16
原公告日 113/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25 17:00
開標時間 113/04/26 10:00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至115年9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所稱廠商,並經政府登記有案之公司、機構或團體,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者。其中,以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經營者,應為經濟部公告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定之代碼及業務別,其中所列【I103060管理顧問業】、【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或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始符合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因原招標文件更正部分文件,業於113年4月15日簽奉機關首長核准辦理更正招標公告,並延長等標期3日至1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本次更正招標文件說明如下: (一)投標須知:修正第39、44點為無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二)需求說明書:修正並補充本案辦理時程、針對GTS輔導時程得配合GTS規定彈性調整 (詳1-6頁)、修正第二期年度成果報告書為該第1年履約期間工作事項說明書。 (三)標價清單:修正永續小組工作會議及永續推動說明會場次/單位,第3項第2、3子項單位及數量。 (四)契約書: 更正GTS認證說明會辦理應為3場次/年,並依需求說明書修正並補充本案辦理時程(詳2-8頁)。 (五)修正截標日為1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5時,開標日為1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1.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蕭博謙
聯絡電話
(03)8875306#625
機關代碼
A.15.1.3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聯絡人
蕭博謙
聯絡電話
(03)8875306#625
傳真號碼
(03)8875358
電子郵件信箱
elv1204-elv@ta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於未來1年總價金額新臺幣240萬元整之額度內,並參照原契約第2年工作項目所列階段性成果接續辦理應辦事項,採限制性招標得洽原廠商辦理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4/16
原公告日
113/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25 17:00
開標時間
113/04/26 10:00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至115年9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所稱廠商,並經政府登記有案之公司、機構或團體,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者。其中,以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經營者,應為經濟部公告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定之代碼及業務別,其中所列【I103060管理顧問業】、【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或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始符合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因原招標文件更正部分文件,業於113年4月15日簽奉機關首長核准辦理更正招標公告,並延長等標期3日至1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本次更正招標文件說明如下: (一)投標須知:修正第39、44點為無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二)需求說明書:修正並補充本案辦理時程、針對GTS輔導時程得配合GTS規定彈性調整 (詳1-6頁)、修正第二期年度成果報告書為該第1年履約期間工作事項說明書。 (三)標價清單:修正永續小組工作會議及永續推動說明會場次/單位,第3項第2、3子項單位及數量。 (四)契約書: 更正GTS認證說明會辦理應為3場次/年,並依需求說明書修正並補充本案辦理時程(詳2-8頁)。 (五)修正截標日為1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5時,開標日為1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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