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2段168號
電子郵件信箱
elv1317-elv@ta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2段168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觀光署花東縱谷風管處3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2段168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依據「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條之規定,本工程承攬廠商資格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2.無政府採購法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3.其餘應注意事項,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履約地點:臺東縣關山鎮及海端鄉(原住民地區)。
2.應於決標日起3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曆天內竣工。
3.開標時,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過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兩家以上相同且均得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比(減)價格時,廠商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兩家以上廠商相同且均得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比減價格,該等廠商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監標人員代表廠商當場當眾抽籤決定之。
4.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向本處申請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依法不予受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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