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513-a11304 已決標公告

安通驛站景觀及服務設施營造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宥有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870,000
原始預算
$ 23,702,259
底價金額
$ 23,620,000
決標折數
92.5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5.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韓先生
聯絡電話 (03)8875306#637
機關代碼 A.15.1.3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聯絡人 韓先生
聯絡電話 (03)8875306#637
傳真號碼 (03)8871543
電子郵件信箱 elv1304-elv@tad.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3)觀谷工約字第004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30 10:00
開標時間 113/05/30 14:00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8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觀光署花東縱谷風管處3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1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國內廠商。 -為政府核准登記之丙等( 含) 以上之營造廠商,且資本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規定,亦無依政府採購法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向本處申請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依法不予受理。 2.投標標單(總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費」總價為新臺幣18萬8,600元整,係固定金額,各次項目單價不隨廠商投標之標比調整。 3.本案總履約期限為210日曆天,工期已考量材料送審天數、勞工休息日、例假或應放假之日數。 4.開標時,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過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比(減)價格時,廠商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 5.本案之有價剩餘料,須於變賣後將所得繳回機關,詳圖說L0-16。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韓先生
聯絡電話
(03)8875306#637
機關代碼
A.15.1.3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聯絡人
韓先生
聯絡電話
(03)8875306#637
傳真號碼
(03)8871543
電子郵件信箱
elv1304-elv@tad.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3)觀谷工約字第004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30 10:00
開標時間
113/05/30 14:00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8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觀光署花東縱谷風管處3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二段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21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國內廠商。 -為政府核准登記之丙等( 含) 以上之營造廠商,且資本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之規定,亦無依政府採購法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以書面向本處申請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依法不予受理。 2.投標標單(總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費」總價為新臺幣18萬8,600元整,係固定金額,各次項目單價不隨廠商投標之標比調整。 3.本案總履約期限為210日曆天,工期已考量材料送審天數、勞工休息日、例假或應放假之日數。 4.開標時,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過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比(減)價格時,廠商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 5.本案之有價剩餘料,須於變賣後將所得繳回機關,詳圖說L0-16。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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