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n02399149-ph@ta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本機關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本處秘書室投標文件收件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2.廠商營業項目為可提供土木、景觀及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工作之下列之一者(以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經營者,應為經濟部公告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定之代碼及業務別):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技師(建築師)事務所。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遇颱風等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與開標。 2.開標日期:採分段式開標;第1階段於115年1月9日14時整辦理資格審查,投標廠商得免參與;第2階段,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