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lan-nicky-ph@tad.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履約期限內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函購文件費200元,另附回郵150元(以5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支付,請詳閱「附加說明」。
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秘書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2.廠商營業項目為下列之一者(以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經營者,應為經濟部公告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定之代碼及業務別):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J101030 廢棄物清除業。
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
J101090 廢棄物清理業。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投標廠商如非屬工業圑體法第13條或商業圑體法第12條所規定之組織者,免附會員證)。
5.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本採購招標案所規定廠商應符合之「廢棄物清理許可證」資格,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份代之,並須填具「合作同意書」,以為審查投標廠商資格之認定及履約之管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自行領取: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26日上午09︰00止,逕向本機關秘書室購
取(住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2.通訊購取: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26日上午09︰00止,(請自行考量郵遞來
回運送及機關行政作業時程),信封請書明索取「114年向海致敬-海岸清潔維
護專案計畫-白沙、西嶼遊憩區海岸清潔及管理行政工作採購案」招標文件,
附大型(A3)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
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資,以5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寄送至880澎湖縣
馬 公市光華里171號「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向本機關秘書
室函購;本機關最遲於申請之次日(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1日)將招標文件置
入回郵信內寄出。(因所附回郵郵資不足或收件地址、收件人資訊不明,致收
件延遲或無法投件者,由購取人自行負責)。
3.遇颱風等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與開
標。
4.開標日期:採分段式開標;第1階段於113年11月26日上午11時整辦理資格
審查,投標廠商得免參與;第2階段,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5.【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報名文件費為新台幣200元整,電子領標
費用為新台幣125元;前項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逕洽本處秘書室支付。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