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lan-nicky-ph@tad.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延長履約期限:1個月,擴充金額上限:65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函購文件費200元,另附回郵150元(以5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支付,請詳閱「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清潔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規定所稱廠商,並經政府登記有案之公司、法人、機構或團體,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具有辦理與本案類似經驗者尤佳)。
2.廠商營業項目須為下列之一者:(以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經營者,應為經濟部公告之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定之代碼及業務別)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3.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行領取: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22日上午9時止,逕向本機關秘書室購取 (住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2.通訊購取: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22日上午9時止,(請自行考量郵遞來回運送及機關行政作業時程),信封請書明索取「114年度白沙(本島)及西嶼遊憩區清潔、導覽及管理行政作業採購案」招標文件,附大型(A3)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資,以5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寄送至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向本機關秘書室函購;本機關最遲於申請之次日(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1日)將招標文件置入回郵信內寄出。(因所附回郵郵資不足或收件地址、收件人資訊不明,致收件延遲或無法投件者,由購取人自行負責)。 3.遇颱風等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與開標。4.開標日期:採分段式開標;第1階段於113年11月22日上午11時辦理資格審查,投標廠商得免參與;第2階段,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5.【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報名文件費為新台幣200元整,電子領標費用為新台幣125元;前項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逕洽本處秘書室支付。6.第一次更正公告:修正投標須知第24頁第79點、服務建議書製作參考大綱第6頁。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