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308 已決標公告

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115年度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12,311
原始預算
$ 1,100,000
底價金額
$ 830,000
決標折數
85.8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5.1.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采樺
聯絡電話 (02)24991115#132
機關代碼 A.15.1.13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228新北市貢寮區興隆街36號
聯絡人 吳采樺
聯絡電話 (02)24991115#132
傳真號碼 (02)24991170
電子郵件信箱 hi080243-neyc@ta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三十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件200元,現金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0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1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理賠案件能完成理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三十六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基本資格:凡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稱專業服務之規定,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38條、第103條之限制情形。 (二)應附文件 1.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開具非拒絕往來戶証明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 4.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無則免附)。 5.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6.標單、標價詳細表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凡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及「機關委託專業 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稱專業服務之規定,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38條、第103條之限制情形 (二) 投標廠商須為中華民國合法登記立案之公司行號,並持有 保險同業公會會員證證明。 (三) 須持有財政部核發之保險業營業證書或各該業登記證書。 (四) 須持有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五) 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 有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 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 無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 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六) 新設立公司行號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七) 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開具非拒絕往來戶証明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八) 投標廠商聲明書。 (九) 切結書。 (十)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無則免附)。 (十一)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十二)標單、標價詳細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1.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采樺
聯絡電話
(02)24991115#132
機關代碼
A.15.1.13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228新北市貢寮區興隆街36號
聯絡人
吳采樺
聯絡電話
(02)24991115#132
傳真號碼
(02)24991170
電子郵件信箱
hi080243-neyc@ta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三十六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件200元,現金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0 17:00
開標時間
114/12/11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理賠案件能完成理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三十六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基本資格:凡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稱專業服務之規定,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38條、第103條之限制情形。 (二)應附文件 1.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開具非拒絕往來戶証明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 4.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無則免附)。 5.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6.標單、標價詳細表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凡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及「機關委託專業 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所稱專業服務之規定,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38條、第103條之限制情形 (二) 投標廠商須為中華民國合法登記立案之公司行號,並持有 保險同業公會會員證證明。 (三) 須持有財政部核發之保險業營業證書或各該業登記證書。 (四) 須持有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五) 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 有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 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 無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 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六) 新設立公司行號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相關證明文件。 (七) 廠商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開具非拒絕往來戶証明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八) 投標廠商聲明書。 (九) 切結書。 (十)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無則免附)。 (十一)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 (十二)標單、標價詳細表。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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