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214 已決標公告

三貂角停車場及周邊景觀優化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唐鼎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49,000
原始預算
$ 1,498,048
底價金額
$ 1,435,000
決標折數
80.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5.1.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曉鑫
聯絡電話 (02)24991115#117
機關代碼 A.15.1.13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228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三十六號
聯絡人 吳曉鑫
聯絡電話 (02)24991115#117
傳真號碼 (02)24992302
電子郵件信箱 wtt520-neyc@tad.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98,04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5 11:00
開標時間 114/12/05 11:30
開標地點 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7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三十六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限期114年12月15日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押標金票據(現金繳納收據或票據) -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政府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營造業登記證書(土木包工業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開具非拒絕往來戶証明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承攬(辦)工程手冊或業務手冊影本(營造業4至18頁)(無者免) -公會會員證(無者免) -投標廠商切結書 -投標廠商聲明書 -電子領標憑證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購取方式: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減少紙張使用,本案僅限電子領標(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辦理)。購取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 止,逕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領取。 (二)採購一經決標,得標廠商應於接獲通知日起二日內將各項證件正本送本處查驗,如影印本與正本不符合,查係變造或偽造使用者,其押標金不予發還,並取消得標資格,得標及違規廠商所繳證件影印本應保留存檔備查,其餘未得標者在開標日起五日內,向本處領回,逾期未領者予以銷燬。 (三)總標價未達底價80%者,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最低標廠商應於本處通知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說明或擔保,未能於期限內提出合理說明或擔保者,得不決標予該廠商,並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 (四)承攬工程廠商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之規定設置合格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 員,於開工前向本處報備,以實施自動檢查。 (五)本處得於不違反有關法令及本須知範圍內增訂補充說明或其他規定。 (六)若有工程上的問題,可逕洽顧問設計公司(仲冠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電話:郭經理 , 電話:0953-507-22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1.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曉鑫
聯絡電話
(02)24991115#117
機關代碼
A.15.1.13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228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三十六號
聯絡人
吳曉鑫
聯絡電話
(02)24991115#117
傳真號碼
(02)24992302
電子郵件信箱
wtt520-neyc@tad.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98,04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05 11:00
開標時間
114/12/05 11:30
開標地點
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7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三十六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限期114年12月15日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押標金票據(現金繳納收據或票據) -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政府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營造業登記證書(土木包工業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開具非拒絕往來戶証明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承攬(辦)工程手冊或業務手冊影本(營造業4至18頁)(無者免) -公會會員證(無者免) -投標廠商切結書 -投標廠商聲明書 -電子領標憑證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購取方式: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減少紙張使用,本案僅限電子領標(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辦理)。購取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 止,逕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領取。 (二)採購一經決標,得標廠商應於接獲通知日起二日內將各項證件正本送本處查驗,如影印本與正本不符合,查係變造或偽造使用者,其押標金不予發還,並取消得標資格,得標及違規廠商所繳證件影印本應保留存檔備查,其餘未得標者在開標日起五日內,向本處領回,逾期未領者予以銷燬。 (三)總標價未達底價80%者,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最低標廠商應於本處通知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說明或擔保,未能於期限內提出合理說明或擔保者,得不決標予該廠商,並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 (四)承攬工程廠商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之規定設置合格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 員,於開工前向本處報備,以實施自動檢查。 (五)本處得於不違反有關法令及本須知範圍內增訂補充說明或其他規定。 (六)若有工程上的問題,可逕洽顧問設計公司(仲冠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電話:郭經理 , 電話:0953-507-22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