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電子郵件信箱
j8222er-neyc@tad.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屬水管、電氣工程,且已與建築工程分開招標(水電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三十六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承攬手冊或工程手冊(封面起至獎懲頁必附)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投標切結書、切結書1
押標金票據
電子憑據資料(領標電子憑據序號)
共同投標協議書。(非共同投標者免)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購取方式: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減少紙張使用,本案僅限電子領標(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辦理)。購取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 止,逕上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領取。
(二)採購一經決標,得標廠商應於接獲通知日起二日內將各項證件正本送本處查驗,如影印本與正本不符合,查係變造或偽造使用者,其押標金不予發還,並取消得標資格,得標及違規廠商所繳證件影印本應保留存檔備查,其餘未得標者在開標日起五日內,向本處領回,逾期未領者予以銷燬。
(三)總標價未達底價80%者,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最低標廠商應於本處通知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說明或擔保,未能於期限內提出合理說明或擔保者,得不決標予該廠商,並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
(四)承攬工程廠商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之規定設置合格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 員,於開工前向本處報備,以實施自動檢查。
(五)本處得於不違反有關法令及本須知範圍內增訂補充說明或其他規定。
(六)若有工程上的問題,可逕洽建築師事務所(潘天壹建築師事務所)電話:02-2550-5502。
(七)本標案應以電子試算表(PCCES)方式辦理投標,請投標者依電子試算表作業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