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ummer1011-siraya@tad.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4.非契約之協議,或以任何形式之協助,包括合作協定、補助金、貸款、注資、保證與財務獎勵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本案原契約項⽬及新增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保留擴充期間:⾄115年12⽉31⽇⽌。
保留擴充⾦額:新臺幣115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1)應為「政府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
(2)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機關投標情形,及非⾏政院公共⼯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應附繳證明文件:包含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檢附「免附相關
資格文件說明書」)、最近⼀期完(納)稅證明(或檢附「免附相關資格文件
說明書」)、標價清單(含成本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切結書、廠
商保密切結書、公職⼈員及關係⼈⾝分關係揭露表(投標廠商聲明書第8項勾選
「是」者,須檢附;勾選「否」者,無須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
2.投標⼈如需委託其全權代理⼈辦理投標事務,則必須填具「委託代理出席授
權書」⼀份,並於開標當場提出。
3.開標⽇期為第⼀階段資格審查⽇期,第⼆階段評選委員會⽇期將另函通知資
格審查合格廠商進⾏評選簡報。
4.本採購屬115年預算,倘立法院審議未通過,則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
理。
5.倘因機關政策變更,⾄本案經費不⾜,承攬廠商應配合機關之要求,變更⼯
作內容,並依比例變更契約價⾦。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