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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於本案原契約項目及新增項目,若有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至114年11月30日止。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加新臺幣16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其他:履約期限
本採購契約價金用罄止或114年12月31日止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政府核准登記之各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越區營業者以毗鄰台南市或嘉義縣為限)
其他:附加說明
1.本工程施作地點嘉義縣中埔鄉與大埔鄉、與臺南市大內區、善化區、山上區、新市區、左鎮區、南化區、玉井區、楠西區及龍崎區等地及機關因業務需求指定區域。
2.本工程採購案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不因物價變動而調整契約單價金額。
3.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如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截止投標,且開標日比照順延。
4.如開標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5.本契約為分批施作之開口契約,為機動性依機關指定辦理設施修繕維護、緊急性之災害搶修及人力應變行為。
6.本採購屬114年預算,倘立法院審議未通過,則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