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08201 已決標公告

北門遊客中心四國語言系統建置暨整體環境改善統包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卡爾吉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062,065
原始預算
$ 24,062,06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5.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6)7801752#112
機關代碼 A.15.1.11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6)7801752#112
傳真號碼 (06)7801750
電子郵件信箱 n968-swcoast@mail.tad.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062,06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透過館內軟硬體內容的更新,導入現代化科技、沉浸式體驗、互動式設備、光影設備…..等手法(包含設備及空間展示等),期望吸引更多國內外觀光人潮,以傳遞鹽業產業歷史及文化,打造國際級亮點。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25 17:00
開標時間 114/08/26 09:30
開標地點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240日曆天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 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開業建築師,且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2. 投標組合: (1) 符合前項資格之廠商2家以內異業共同投標。 (2)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開業建築師資格者得單獨投標,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專業分包協議書。 (3) 共同投標廠商應以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為代表廠商,個別成員廠商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3. 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A.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B. 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C. 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D.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 (2) 室內裝修業: A.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B. 有效期限內之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C. 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D. 納稅證明文件。 (3) 開業建築師: A. 有效期限內建築師開業證明。 B. 建築師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C. 建築師證書。 D. 納稅證明文件。 (4) 履約能力證明: 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曾承攬並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500萬元之該類展館(如:陳列館、展示館、博物館等)規劃設計(含施工),並持有採購單位出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5) 所列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6) 所列應附具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以網路報稅者之申報書,應有主管稽徵機關之核章)。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或復業後未屆復業後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或復業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無須申報者,得免附具。 (7)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8) 服務建議書:內容與製作原則詳評選須知。 (9)倘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1.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6)7801752#112
機關代碼
A.15.1.11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聯絡人
黃先生
聯絡電話
(06)7801752#112
傳真號碼
(06)7801750
電子郵件信箱
n968-swcoast@mail.tad.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062,06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透過館內軟硬體內容的更新,導入現代化科技、沉浸式體驗、互動式設備、光影設備…..等手法(包含設備及空間展示等),期望吸引更多國內外觀光人潮,以傳遞鹽業產業歷史及文化,打造國際級亮點。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25 17:00
開標時間
114/08/26 09:30
開標地點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240日曆天內全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 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開業建築師,且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2. 投標組合: (1) 符合前項資格之廠商2家以內異業共同投標。 (2)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開業建築師資格者得單獨投標,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專業分包協議書。 (3) 共同投標廠商應以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為代表廠商,個別成員廠商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3. 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A.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B. 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C. 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D.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 (2) 室內裝修業: A.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B. 有效期限內之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C. 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D. 納稅證明文件。 (3) 開業建築師: A. 有效期限內建築師開業證明。 B. 建築師同業公會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C. 建築師證書。 D. 納稅證明文件。 (4) 履約能力證明: 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曾承攬並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500萬元之該類展館(如:陳列館、展示館、博物館等)規劃設計(含施工),並持有採購單位出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5) 所列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6) 所列應附具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以網路報稅者之申報書,應有主管稽徵機關之核章)。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或復業後未屆復業後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或復業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無須申報者,得免附具。 (7)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8) 服務建議書:內容與製作原則詳評選須知。 (9)倘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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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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