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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0016-swcoast@ta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案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服務範圍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2.保留增購之期限上限:至116年6月30日止。
3.保留增購金額或數量上限:上限金額為新臺幣40,000,000元整。
4.辦理增購之方式,依機關實際需要增購原契約範圍內提供之服務,雙方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係以(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結算方式計算費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①資格標: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
■押標金(請注意抬頭,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切結書正本(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
■服務計畫建議書。
②價格標
■標單正本。
■總表(標單)及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正本及電子試算表光碟(1000萬元以上工程案件)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地點為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2.本採購經費倘若未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除或政策變更,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3.本契約為開口契約,機關有權於任何階段暫停執行,如機關無案件須執行或執行直至契約期限而終止,期間指定工作總金額未達契約總額或執行任何階段因特殊原因須停止執行將支付已完成階段之價金,上開風險承攬廠商以於投標前完成評估並納入價金內,如因上述衍生之費用,廠商須自行負擔。4.本工程另委託廠商提供監造服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