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887-swcoast@ta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原有工程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2.保留增購之期限上限:開工日起至113年9月15日止。
3.保留增購金額或數量上限:上限金額為新臺幣1,915萬5,000元整。
4.辦理增購之方式,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未超過30%部分),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6/2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19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基本資格 (以下其中之一)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2.有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二)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經濟部業別代碼E103111:依營造業法之規定,從事防水、止漏工程與防水有關之填縫工程之行業)
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2.有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說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