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82 已決標公告

皇冠海岸生態檢核及民眾參與委託服務(115-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90,000
原始預算
$ 4,000,000
底價金額
$ 3,6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5.1.1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仁群
聯絡電話 (02)86355100#2113
機關代碼 A.15.1.10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253新北市石門區德茂里下員坑33之6號
聯絡人 林仁群
聯絡電話 (02)86355100#2113
傳真號碼 (02)86351253
電子郵件信箱 zengchin-ngn@ta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6 09:00
開標時間 114/12/16 10:00
開標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德茂里下員坑33之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作為履約保證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253新北市石門區德茂里下員坑33之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內容詳評選須知。 2.投標廠商須提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設立登記文件影本,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檢附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影本(經公共工程委員會同意免附,且附有公共工程委員會同意函者不在此限)。 3.屬技師事務所,應檢附開執業執照、公會會員登記證(影本)。 4.法人、團體:登記或設立之證書。 5.公私立大專院校:學校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6.納稅證明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規定辦理。 7.投標廠商切結書各1份。 8.招標文件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中第1項至第7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9.投標廠商有「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16條規定之情形得免附相關資格文件者,請填寫「免附資格文件證明」。 10.廠商之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1.1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仁群
聯絡電話
(02)86355100#2113
機關代碼
A.15.1.10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
253新北市石門區德茂里下員坑33之6號
聯絡人
林仁群
聯絡電話
(02)86355100#2113
傳真號碼
(02)86351253
電子郵件信箱
zengchin-ngn@ta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16 09:00
開標時間
114/12/16 10:00
開標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德茂里下員坑33之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作為履約保證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253新北市石門區德茂里下員坑33之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內容詳評選須知。 2.投標廠商須提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設立登記文件影本,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檢附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影本(經公共工程委員會同意免附,且附有公共工程委員會同意函者不在此限)。 3.屬技師事務所,應檢附開執業執照、公會會員登記證(影本)。 4.法人、團體:登記或設立之證書。 5.公私立大專院校:學校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6.納稅證明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規定辦理。 7.投標廠商切結書各1份。 8.招標文件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中第1項至第7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9.投標廠商有「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16條規定之情形得免附相關資格文件者,請填寫「免附資格文件證明」。 10.廠商之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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