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53新北市石門區德茂里下員坑33之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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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0207-ngn@tad.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本採購履約期間,依原履約標的之單價、項目及條件以換文方式辦理擴充,擴充金額為決標金額與預算金額之差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級以上合法營造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事由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
■營造業登記證(丙級以上)。
■承攬手冊或工程手冊(封面起至獎懲頁必附)。
■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不及提出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者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辦理)。
■投標廠商聲明書。
■切結書1。
■押標金繳納憑證。
附加說明
一、對以上公告及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規定,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二、評選辦法:詳如投標須知
三、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開標時通知。
四、如有未盡事宜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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