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h3301-ecnsa@tbro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61臺東縣成功鎮信義里新村路25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為原住民廠商
採購法第8條所稱之廠商,即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機關委辦內容有關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且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103條等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1.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參加投標:
(1)投標廠商若有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列情形之一者本處得拒絕其參加投標。
(2)係政府採購法第38條規定之政黨及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
2.本處於決標或簽約後始發現前述情形,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2項規定撤銷決標、終止合約或解除合約,並得追償損失。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因屬『未達公告金額而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及『位於原住民地區』之採購案,故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3條以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本案第一次招標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時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依實際投標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辦理,但第一階段僅就原住民廠商優先辦理比價或議價;惟如有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有效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時,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一起辦理比價或議價。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