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行101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4年12月1日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經濟部楠梓科技產業園區揚水加壓站,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營業項目登記具有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水處理工程業或機械安裝業或廢(污)水處理業或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或機械設備製造業或機械器具零售業或精密儀器批發業或精密儀器零售或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電器承裝業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或能源技術服務業之廠商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2、電器承裝業為甲級,需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前於114年6月24日第2次開標,有3家投標廠商,開標過程發現招標文件有需更正之情事,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停止開標程序,不予決標,宣布廢標。
2、本次僅針對規範數值單位誤植更正,不影響項目數量與預算金額。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雄郵政35之55號信箱電話:(07)3612734,傳真:(07)3645991,地址:811636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