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50,000,000元整,自113年至116年,以本案公告之計畫構想內容範圍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3號E棟1樓
開標地點
11503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2樓F2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03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1樓收件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及檢驗文件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若有未盡事宜,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本局政風室檢舉專線07-3612734,傳真07-3645991。
受理疑義、異議之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同本公告之招標機關及聯絡人。
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陳毅軒,02-26558300分機9512。
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399萬元(含)以上之勞務採購且屬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之正面表列清單(承諾表E)「865/管理顧問服務」、518萬元(含)以上之勞務採購且屬政府採購協定(GPA)及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之正面表列清單「865/管理顧問服務」
政府採購協定(GPA)、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及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適用案件:等標期40日。因未辦理預告,則依以電子方式發布採購公告、以電子方式提供招標文件、及接受電子方式投標,等標期各縮短5日,等標期縮減為25日。
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
「本委員會成立後,其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委員名單有變更或補充者,亦同。」
委員姓名/職業
1.○○○委員/專家學者
2.○○○委員/專家學者
3.○○○委員/專家學者
4.○○○委員/專家學者
5.○○○委員/專家學者
6.○○○委員/公務員
7.○○○委員/公務員
8.○○○委員/公務員
9.○○○委員/公務員
113.03.07補契約書電子檔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