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經濟部高雄臨海林園大發產業園區聯合污水處理廠
電子郵件信箱
bshwang@bip.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高雄臨海林園大發產業園區聯合污水處理廠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聯合污水廠412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依法設立之公司,營業項目:
A.水處理工程業(E301010)。
B.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C.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
D.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3010)。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投標廠商切結書。
4.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5.押標金單據。
6.服務建議書及設備規格審查表1式10份。
7.電子領標書面憑據。
8.允許外國廠商投標者: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
件為在廠商當地國依法設立登記,相當於我國之廠商登記證明
文件,投標文件之項目與條件與本國廠商完全相同,其文件並
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備註」:
1.本機關本案倘第一(前)次招標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因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作為本次投標文件之用,但投標文件及押標金(無則免)之有效期,投標廠商須提出書面文件確認之,並於書面文件中註明:延長投標文件及押標金之有效期至本次開標後30日止,另電子領標書面憑據公告序號需更換為最新一次,否則視為無效標。
2.本案污水抽水機2臺預算分配:
(1)豎軸電動抽水機(污水抽水機,放流泵P-501)含間接費用、營業稅計762萬 8,610元。
(2)豎軸電動抽水機(污水抽水機,P1抽水站P-103)含間接費用、營業稅計552萬4,167元。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高雄臨海林園大發產業園區聯合污水處理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