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sliou2@bip.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0001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環⼯路6號
付款方式
現場購買領標⼯本費新臺幣500元整,郵購者另附回郵郵資新臺幣92元及 ⼤型信封(需註明領取之案名、案號及收件⼈姓名、地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開標地點
永康(兼新市)產業園區服務中⼼⼆樓會議室(臺南市永康區環⼯路6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永康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永康中心444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5/0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001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環⼯路6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起7⽇內開⼯,並於開⼯之⽇起20⽇內完成道路改善⼯作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合法登記立案之商號、⾏號
(2)營造業登記證:營造業登記證 (影本)
(3)承攬⼯程⼿冊:承攬⼯程⼿冊(1-12⾴影本)
(4)廠商信⽤之證明
(5)廠商納稅之證明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程採購營造業投標切結書1
(8)查詢押標⾦保證⾦相關資料同意書
(9)押標⾦票據或憑證
(10)電子領標憑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式及處所】:臺南市永康區環⼯路6號本中⼼無記名領取;電⼦領標⾄⼯程會網址http://web.pcc.gov.tw參閱(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現場購買領標⼯本費新台幣500元
三、【開標地點、時間】:臺南市永康區環⼯路6號,經濟部永康(兼新市)產業園區服務中⼼⼆樓會議室,開標時間:115年4⽉2⽇上午10時00分整
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林⼩姐,電話(06)2322350#6183
四、【押標⾦繳納及注意事項】:
(四-1)押標⾦額度:⼀定⾦額,新臺幣22萬元整。
(四-2)押標⾦受款⼈: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永康中⼼444專⼾。押標⾦受款⼈開立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四-3)若以匯款⽅式請備註:廠商名稱、案名、案號,且匯款繳納之憑證(影本)須裝入證件封內投寄,並請於匯款當⽇立即通知本機關承辦⼈查詢及開立收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永康(兼新市)產業園區服務中⼼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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