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正路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購買工本費新臺幣200元,郵購者另附回郵郵資新臺幣72元及大型信封(註明領取之案名、案號及收件人姓名,地址),以現金或郵局匯票方式付款。2.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參閱,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截、篡改)。
開標地點
經濟部民雄(兼頭橋)產業園區服務中心2樓會議室(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正路68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民雄(兼頭橋)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民雄中心427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1/0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正路68號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20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含所有成員)。
2.廢棄物處理廠商或再利用廠商需取得環保署或經濟部許可文件及相關資格文件如下:
(1)乙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機構
(2)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
(3)再利用機構
3.廠商信用之証明(含所有成員)。
4.廠商納稅之証明(含所有成員)。
5.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含所有成員)。
6.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經公證或認證)。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証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証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押標金繳納注意事項:
(1)開立支票:支票戶名(抬頭):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民雄中心427專戶
(2)現金繳納之處所:經濟部民雄(兼頭橋)產業園區服務中心行政組(地址、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正路68號) 、金融機構帳號:014-036-07045-9號 臺灣銀行嘉義分行
二、本案以電子方式發布採購公告、以電子方式提供招標文件、及接受電子方式投標,等標期各縮短5日。
三、截標日、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時間舉行,不另通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民雄(兼頭橋)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