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期間2年,115-116年擴充金額總計新台幣39萬6,000元;以本案公告之工作說明內容範圍為上限。本機關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於年度工作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俟本機關於議價後簽訂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本機關得宣布廢標並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1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豐田路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人工領標工本費新臺幣200元
開標地點
豐田產業園區服務中心二樓會議室(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豐田路6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1雲林縣大埤鄉嘉興村豐田路67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達契約價金總額上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限電器承裝業。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3.檢附切結書1。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若未按時出席將喪失當場比減價權利。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豐田(兼元長)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