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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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擴充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3年;每次1年)。
(二) 擴充條件:若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於契約期滿60日前,如仍有意願提供次1年度服務時,應來函提出續約申請,經本分局同意後,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金額上限第1年新臺幣250萬元,第2年及第3年亦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經濟部潭子科技產業園區辦公室地下1樓會議室(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經濟部潭子科技產業園區辦公室收發(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登記具有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或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效許可期限內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影本。
附加說明
1.請詳閱招標相關文件。
2.請於投標封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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