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91140105 已決標公告

114年芳苑產業園區工區五路及工區六路人行道改善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鑫興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18,000
原始預算
$ 3,288,157
底價金額
$ 3,260,800
決標折數
95.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機關代碼 A.13.8.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瑋華
聯絡電話 (04)8967775#4679
機關代碼 A.13.8.2
單位名稱 芳苑(兼社頭織襪)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工區路18號
聯絡人 黃瑋華
聯絡電話 (04)8967775#4679
傳真號碼 (04)8969535
電子郵件信箱 whhwang2@bip.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5/13
原公告日 114/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工區路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工本費新臺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5/14 17:00
開標時間 114/05/15 09:00
開標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工區路1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芳苑(兼社頭織襪)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芳苑中心426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7/1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工區路18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簽約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完整資格條件及應檢附資料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標價清單之空白標單。 1.押標金票據抬頭請開立: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芳苑中心426專戶。 2.投標須知第83條(8)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芳苑(兼社頭織襪)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航業調查處臺中站-(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瑋華
聯絡電話
(04)8967775#4679
機關代碼
A.13.8.2
單位名稱
芳苑(兼社頭織襪)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工區路18號
聯絡人
黃瑋華
聯絡電話
(04)8967775#4679
傳真號碼
(04)8969535
電子郵件信箱
whhwang2@bip.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5/13
原公告日
114/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工區路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工本費新臺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5/14 17:00
開標時間
114/05/15 09:00
開標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工區路1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芳苑(兼社頭織襪)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芳苑中心426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7/1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工區路18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簽約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完整資格條件及應檢附資料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更正標價清單之空白標單。 1.押標金票據抬頭請開立: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芳苑中心426專戶。 2.投標須知第83條(8)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芳苑(兼社頭織襪)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航業調查處臺中站-(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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