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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hwang4@bip.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工本費新臺幣500元整。
開標地點
經濟部芳苑(兼社頭織襪)產業園區服務中心1樓簡報室(528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18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芳苑(兼社頭織襪)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芳苑中心426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18號
履約期限
自機關簽約日起7個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00個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資格:(投標廠商至少應具備下列其中一項資格)
(1)甲級電氣承裝業或乙級(含)以上。
(2)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做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
3.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4.檢附廠商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
5.檢附押標金憑證或單據
(注意:押標金票據抬頭:「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芳苑中心426專戶」,寫錯屬不合格標)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