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21706 已決標公告

114年臺中潭子科技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水質自動監測系統設備更新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儀展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54,000
原始預算
$ 2,100,000
底價金額
$ 2,016,000
決標折數
77.0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機關代碼 A.13.8.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梓祐(履約內容請洽廖小姐分機752)
聯絡電話 (04)26581215#655
機關代碼 A.13.8.2
單位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聯絡人 洪梓祐(履約內容請洽廖小姐分機752)
聯絡電話 (04)26581215#655
傳真號碼 (04)26570103
電子郵件信箱 b03303025@bi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13 17:30
開標時間 114/05/14 10:0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3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404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2樓總收發文處(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80日曆天內全部履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之拒絶往來廠商營業項目為「精密儀器批發業」或「精密儀器零售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代表人非公司負責人應檢附全權委託書(可現場提出),惟委託章應與投標文件之公司大小章相同。 (二)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 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 (三)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四)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機關有無決標,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五)機關所發之招標文件,廠商應詳為檢閱點清,如有遺漏,應即請機關補足。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並自行赴現場勘查。 (六)廠商投標文件類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 (七)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八)本採購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九)簽訂契約時,總表、詳細價目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得依下列方式調整:契約之各單價價格,應按決標總價與機關預算各單項價格及數量乘積加總之比率調整之,依此方式調整契約單價者,應公告預算明細表,廠商投標時僅填列總標價即可。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航業調查處-(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梓祐(履約內容請洽廖小姐分機752)
聯絡電話
(04)26581215#655
機關代碼
A.13.8.2
單位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聯絡人
洪梓祐(履約內容請洽廖小姐分機752)
聯絡電話
(04)26581215#655
傳真號碼
(04)26570103
電子郵件信箱
b03303025@bi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13 17:30
開標時間
114/05/14 10:0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3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404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2樓總收發文處(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80日曆天內全部履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之拒絶往來廠商營業項目為「精密儀器批發業」或「精密儀器零售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代表人非公司負責人應檢附全權委託書(可現場提出),惟委託章應與投標文件之公司大小章相同。 (二)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 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 (三)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四)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機關有無決標,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五)機關所發之招標文件,廠商應詳為檢閱點清,如有遺漏,應即請機關補足。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文件,並自行赴現場勘查。 (六)廠商投標文件類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 (七)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八)本採購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九)簽訂契約時,總表、詳細價目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得依下列方式調整:契約之各單價價格,應按決標總價與機關預算各單項價格及數量乘積加總之比率調整之,依此方式調整契約單價者,應公告預算明細表,廠商投標時僅填列總標價即可。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航業調查處-(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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