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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64萬9,386元整,自 115年至 117年,以本案公告之項目及內容為上限。本局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於年度工作結束前通知得標廠商次年度之需求,俟本局議價後簽訂委辦契約;如得標廠商拒絕者,本局得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1苗栗縣頭份市自強路2段1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工本費新臺幣100元。
開標地點
銅鑼產業園區服務中心(苗栗縣銅鑼鄉自強路1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1苗栗縣頭份市自強路2段16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人民團體、合作社、商號、行號(從事保全服務行業)
2. 廠商信用之證明。
3. 廠商納稅之證明。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3 號 9 樓
(2)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 地址:台北市福州街 15 號。
(3)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
60000 號信箱;台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2)27328888,檢舉信箱:台北郵政 60000 號信箱;苗栗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37)3588888,檢舉信箱:苗栗郵政 60000 號信箱。
(4)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電話:(07)3612734;傳真:(07)3645991;檢舉專用信箱:高雄郵政35之55號信箱。
(5)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政風室,電話:(04)25322113 分機 621、622 或(04)26581215 分機 689;傳真:(04)25345147 ;地址:427 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 1 號/435 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 6 號。
(6)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電話:(04)2656-0555;傳真:(04)2656-9140;地址: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頭份(兼竹南及銅鑼)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