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3)5981191#8892/8904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3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中華路2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0元(郵購另付回郵119元)
開標地點
經濟部新竹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第二會議室(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中華路2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經濟部新竹產業園區服務中心(303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中華路2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本局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
(2)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本標案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依據投標須知第77條)
2.檢舉受理單位-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858945,傳真:(02)26550199,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1樓)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新竹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