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00B001 已決標公告

經濟部新北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迴轉生物圓盤設備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九碁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80,915
原始預算
$ 1,580,91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機關代碼 A.13.8.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宇涵
聯絡電話 (02)22992638#8183
機關代碼 A.13.8.1
單位名稱 經濟部新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95號
聯絡人 吳宇涵
聯絡電話 (02)22992638#8183
傳真號碼 (02)22993691
電子郵件信箱 yhwu2@bi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9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5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8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1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9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部分:決標日起20日內完成調查、規劃及基本設計作業,基本設計完成後經甲方通知日起30日內完成細部設計與招標文件作業。監造部分: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 1.廠商資格(應具備下列兩項資格之ㄧ): a.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含有環境工程顧問業。 b.依法登記開業之環工技師事務所。 2.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文件。(技師科別: 環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應檢附下列兩項資格文件之ㄧ): a.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含有環境工程顧問業。 b.事務所應檢附環工技師執業執照。 2.應檢附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文件,技師科別:環工。(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替代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文件)。 3.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4.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6.檢附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7.檢附投標廠商切結書(1)、技術服務切結書(2)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新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8.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吳宇涵
聯絡電話
(02)22992638#8183
機關代碼
A.13.8.1
單位名稱
經濟部新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95號
聯絡人
吳宇涵
聯絡電話
(02)22992638#8183
傳真號碼
(02)22993691
電子郵件信箱
yhwu2@bi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9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5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8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1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9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部分:決標日起20日內完成調查、規劃及基本設計作業,基本設計完成後經甲方通知日起30日內完成細部設計與招標文件作業。監造部分: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 1.廠商資格(應具備下列兩項資格之ㄧ): a.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含有環境工程顧問業。 b.依法登記開業之環工技師事務所。 2.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文件。(技師科別: 環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應檢附下列兩項資格文件之ㄧ): a.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含有環境工程顧問業。 b.事務所應檢附環工技師執業執照。 2.應檢附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文件,技師科別:環工。(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替代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文件)。 3.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4.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証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証明代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其屬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6.檢附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7.檢附投標廠商切結書(1)、技術服務切結書(2)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新北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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