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13-02-0006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龜山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污泥委託代清理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世華貨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088,392
原始預算
$ 15,993,270
底價金額
$ 15,201,100
決標折數
66.3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機關代碼 A.13.8.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芷瑜
聯絡電話 (03)3677356#6589
機關代碼 A.13.8.1
單位名稱 經濟部龜山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誠路9號
聯絡人 張芷瑜
聯絡電話 (03)3677356#6589
傳真號碼 (03)3668733
電子郵件信箱 jychang2@bi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993,27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誠路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者,每份工本費200元整,郵購者另附回郵72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02 17:00
開標時間 113/01/03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誠路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機關權利,使本採購案順利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誠路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污泥委託代清理工作,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廢棄物處理廠商或再利用廠商需取得環保署或經濟部許可文件及相關資格文件如下: (1)廢棄物處理場(廠)處理許可證(若採資源回收、再利用方式處理而無廢棄物處理場(廠)處理許可證者,則應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檢附本部核可之個案或通案再利用許可,及應符合下述第(1-3)、(1-4)目規定。) (1-1)、乙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機構。 (1-2)、許可處理廢棄物種類需有:可清除有機性污泥(代碼D-0901)。 (1-3)、投標商應具有每月預估處理量250 公噸(含)以上之處理量或再利用許可量。 (1-4)、處理場(廠)許可證或再利用許可之有效期限原則上需涵蓋本工作契約有效期限,若許可證有效期限在投標截止日後三個月內即屆滿,則需另檢附已申請展延之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之收件證明。 (2)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2-1)、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 (2-2)、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營業地區須包含臺灣地區。 (2-3)、許可清除廢棄物種類需有:可清除有機性污泥(代碼D-0901)。 (2-4)、應具有每月預估清理量 250公噸(含)以上之清除能量。 (2-5)、許可證有效期限原則上需涵蓋本工作契約有效期限,若許可證有效期限在投標截止日後三個月 (3)再利用機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8.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芷瑜
聯絡電話
(03)3677356#6589
機關代碼
A.13.8.1
單位名稱
經濟部龜山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誠路9號
聯絡人
張芷瑜
聯絡電話
(03)3677356#6589
傳真號碼
(03)3668733
電子郵件信箱
jychang2@bi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993,27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誠路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者,每份工本費200元整,郵購者另附回郵72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02 17:00
開標時間
113/01/03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誠路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機關權利,使本採購案順利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誠路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污泥委託代清理工作,屬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廢棄物處理廠商或再利用廠商需取得環保署或經濟部許可文件及相關資格文件如下: (1)廢棄物處理場(廠)處理許可證(若採資源回收、再利用方式處理而無廢棄物處理場(廠)處理許可證者,則應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檢附本部核可之個案或通案再利用許可,及應符合下述第(1-3)、(1-4)目規定。) (1-1)、乙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機構。 (1-2)、許可處理廢棄物種類需有:可清除有機性污泥(代碼D-0901)。 (1-3)、投標商應具有每月預估處理量250 公噸(含)以上之處理量或再利用許可量。 (1-4)、處理場(廠)許可證或再利用許可之有效期限原則上需涵蓋本工作契約有效期限,若許可證有效期限在投標截止日後三個月內即屆滿,則需另檢附已申請展延之核發許可證主管機關之收件證明。 (2)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2-1)、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 (2-2)、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營業地區須包含臺灣地區。 (2-3)、許可清除廢棄物種類需有:可清除有機性污泥(代碼D-0901)。 (2-4)、應具有每月預估清理量 250公噸(含)以上之清除能量。 (2-5)、許可證有效期限原則上需涵蓋本工作契約有效期限,若許可證有效期限在投標截止日後三個月 (3)再利用機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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