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
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
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新臺幣150萬元整。
於本工程原有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親自領標每份工本費200元.郵購另附回郵郵資92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觀音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觀音中心410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1/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工業五路3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個工作天.預計竣工日期為115年12月10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1土木包工業應檢附項目:土木包 工業登記證
1-2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或工程紀載手冊)(1-12頁)
4. 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5. 檢附投標廠商切結書1。
6. 檢附押標金憑證或單據。
7. 檢附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 書。
8. 領標電子憑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
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
用證明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