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15B001 已截止

115年度瑞芳產業園區部分道路改善工程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公告日:115/06/18 截止日:115/06/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410,075

押標金
$ 7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2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機關代碼 A.13.8.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姚毓娟
聯絡電話 (02)24310017#8110
機關代碼 A.13.8.1
單位名稱 經濟部大武崙(兼瑞芳)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204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59號
聯絡人 姚毓娟
聯絡電話 (02)24310017#8110
傳真號碼 (02)24328708
電子郵件信箱 yjyau@bip.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115B00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59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以郵遞或專⼈送達:⼤武崙產業區服務中⼼收件處。親⾃ 領標⼯本費每份200元,郵購另附回郵72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6/22 17:00
開標時間 115/06/23 09:00
開標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5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9/3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59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 3.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 。 4.本年度綜合營造工程工業或土木包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 3.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 。 4.本年度綜合營造工程工業或土木包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二、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三、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檢附投標廠商切結書。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倘於現場領標者,請檢附收據證明。 七、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八、押標金。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858945, 傳真:(02)26550199,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1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8.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姚毓娟
聯絡電話
(02)24310017#8110
機關代碼
A.13.8.1
單位名稱
經濟部大武崙(兼瑞芳)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機關地址
204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59號
聯絡人
姚毓娟
聯絡電話
(02)24310017#8110
傳真號碼
(02)24328708
電子郵件信箱
yjyau@bip.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115B00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59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以郵遞或專⼈送達:⼤武崙產業區服務中⼼收件處。親⾃ 領標⼯本費每份200元,郵購另附回郵72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6/22 17:00
開標時間
115/06/23 09:00
開標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5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9/3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4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59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 3.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 。 4.本年度綜合營造工程工業或土木包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 3.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 。 4.本年度綜合營造工程工業或土木包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二、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查覆單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並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三、其屬營業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檢附投標廠商切結書。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倘於現場領標者,請檢附收據證明。 七、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八、押標金。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7858945, 傳真:(02)26550199,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1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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