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付款方式
領標工本費每份新臺幣200元,郵購另附回郵72元整。
開標地點
龍德(兼利澤)產業園區服務中心二樓第三會議室(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基於採購交易安全考量,仍然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龍德(兼利澤)產業園區服務中心(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75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監造服務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應具備下列兩項資格之ㄧ):
(1)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範圍含有環工、土木或水利工程顧問業。
(2)依法登記開業之環工、土木或水利技師事務所。
二、廠商資格證明文件(應檢附下列兩項資格文件之ㄧ):
(1)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含有環工、土木或水利工程顧問業。
(2)事務所應檢附環工、土木或水利技師執業執照。
應檢附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文件,技師科別:環工、土木或水利。(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替代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執業執照或開業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第二次公告。
二、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三、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依採購法不公開或不限制廠商出席人數者免填):投標廠商代表人或代理人1人,憑身分證出席。(代理人須攜委託代理授權書)。
四、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五、 投標文件須於招標公告之截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
1.以郵遞或專人送達:經濟部龍德(兼利澤)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收發處。親自 領標工本費每份200元,郵購另附回郵72元整。
2.專人送達限於上班日之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00分)辦理;採郵遞方式送達者,廠商請自行考量郵寄送達收件地點之時間。
3.或電子投標方式網站:http://web.pcc.gov.tw/,逾期逾時概不受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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