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lchen1@bip.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200元,郵購另附回郵72元整。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基於採購交易安全,仍收取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行號(含所有成員)
B、廢棄物處理廠商或再利用廠商需取得環保署或經濟部許可文件及相關資格文件(1)乙級(含)以上廢棄物處理機構(2)丙 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機構(3)再利用機構。
C.廠商信用之証明(含所有成員)
D.廠商納稅之証明(含所有成員)
E.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含所有成員)。
F.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經公證或認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應檢附證明文件請務必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規定。
附加說明
一、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招標公告所訂之開標日期。如因颱風等原因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
二、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投標廠商代表人或代理人1人,憑身分證出席。(代理人須攜委託代理授權書)。
三、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或價格標等:公開招標,資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四、依採購法第25條規定允許廠商共同投標(招標文件已附共同投標協議書範本);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其中廢棄物處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及廢棄物清除機構各1家】。
五、投標文件須於招標公告之截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
1.以郵遞或專人送達:龍德(兼利澤)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收件處。親自領標工 本費每份200元,郵購另附回郵72元整。
2.專人送達限於上班日之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00分)辦理;採郵遞方式送達者,廠商請自行考量郵寄送達收件地點之時間。
六、本次為第二次公開招標,爰不受3家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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