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B-003-03-006-152 已決標公告

馬太鞍溪河道疏濬工程(第十一區第二階段)委託監造服務計畫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瑞晟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68,699
原始預算
$ 5,892,803
底價金額
$ 5,568,699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機關代碼 A.13.6.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盧政偉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34
機關代碼 A.13.6.5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68號4樓
聯絡人 盧政偉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34
傳真號碼 (02)29117280
電子郵件信箱 A620100@WRAT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2/15
原公告日 114/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2/23 09:00
開標時間 114/12/23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68號4樓 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68號4樓 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0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或 I101061 ⼯ 程技術顧問業,並以⼟⽊⼯程科、⽔利⼯程科為限(營業項⽬ I101061 ⼯程技術顧問業領有⼟⽊⼯程科、⽔利⼯程科)。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計畫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屆時倘經立法院審查⽽刪除或凍結,機關有權利調整計畫⾦額及⼯作項⽬,廠商同意機關⾃⾏調整計畫⾦額及⼯作項⽬。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6.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盧政偉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34
機關代碼
A.13.6.5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68號4樓
聯絡人
盧政偉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34
傳真號碼
(02)29117280
電子郵件信箱
A620100@WRAT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2/15
原公告日
114/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2/23 09:00
開標時間
114/12/23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68號4樓 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68號4樓 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0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或 I101061 ⼯ 程技術顧問業,並以⼟⽊⼯程科、⽔利⼯程科為限(營業項⽬ I101061 ⼯程技術顧問業領有⼟⽊⼯程科、⽔利⼯程科)。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計畫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屆時倘經立法院審查⽽刪除或凍結,機關有權利調整計畫⾦額及⼯作項⽬,廠商同意機關⾃⾏調整計畫⾦額及⼯作項⽬。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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