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40404-11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新烏系統污水廠實驗室設備汰換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今日儀器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70,000
原始預算
$ 859,250
底價金額
$ 859,200
決標折數
89.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機關代碼 A.13.6.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先生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46
機關代碼 A.13.6.5
單位名稱 水質科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68號4樓
聯絡人 胡先生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46
傳真號碼 (02)29117280
電子郵件信箱 krhu@wrat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59,2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11 14:00
開標時間 115/06/11 15: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68號4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68號4樓本分署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屬公司或行號時,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營業項⽬需與該業相關,如: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程業、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E603050⾃動控制設備⼯程業、CB01041機械設備製造業(須經許可業務之機械設備製造之⾏業)、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達裝配製造 買賣,代理國內外廠商產品之經銷等)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三)廠商信⽤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 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 (四)其他:投標廠商聲明書、電⼦領標憑證、授權書、切結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1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6.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先生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46
機關代碼
A.13.6.5
單位名稱
水質科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68號4樓
聯絡人
胡先生
聯絡電話
(02)29173282#346
傳真號碼
(02)29117280
電子郵件信箱
krhu@wrat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59,2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11 14:00
開標時間
115/06/11 15: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68號4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68號4樓本分署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8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屬公司或行號時,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營業項⽬需與該業相關,如: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程業、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E603050⾃動控制設備⼯程業、CB01041機械設備製造業(須經許可業務之機械設備製造之⾏業)、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達裝配製造 買賣,代理國內外廠商產品之經銷等)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三)廠商信⽤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 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 (四)其他:投標廠商聲明書、電⼦領標憑證、授權書、切結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1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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