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syangwra@wrap.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C棟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次⽇起⾄⺠國115年12⽉15⽇⽌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專院校、研究機構:登記或設⽴證明⽂件,並應出具該廠商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
2、公司: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證明。
3、財團法⼈、社團法⼈或其他法令規定或經採購法主管機關認定者: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證明。
4、⾃然⼈須具相關專業證照或專業能⼒證明⽂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件領取⽅式及地點
1.親⾃領取者:請⾄本分署秘書室領取。(領標期限與投標期限相同)
2.函索領標者:請附限掛回郵80元逕送本分署試驗科,信封左上⾓請註明索取
「臺北地區防洪計畫」水工試驗模場疏左堤防水工試驗計畫採購案字樣,並請注意郵寄時效。
3.電⼦領標者:請⾃⾏⾄下列網站下載:http://web.pcc.gov.tw/
決標⽅式說明
以合於招標⽂件規定且就公開評審之優勝廠商進⾏議價在底價之內為得標廠商。
其他
1.本公告資料未詳盡之處,請詳閱招標⽂件。
2.領標廠商應請持續注意本公告系統相關之更正或異動資訊,並請使⽤最新公告之招標⽂件投標,否則將喪失投標資格。
3.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因素,因⽽停⽌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截標⽇順延為次⼀辦公⽇之同⼀截標時間,並以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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