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大專院校、研究機構
(1) 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 出具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2、公司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得提供專業服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
(2) 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滿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自然人等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得提供專業服務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
(2) 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滿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依法免稅者得免附,但須檢附該證明文件。
(3) 自然人須具相關專業證照或專業能力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本公告資料未詳盡之處,請詳閱招標⽂件。
2.領標廠商應請持續注意本公告系統相關之更正或異動資訊,並請使⽤最新公告之招標⽂
件投標,否則
將喪失投標資格。
3.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因素,因⽽停⽌辦公致無法如期開標時,截標⽇順延為次
⼀辦公⽇之同
⼀截標時間,並以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