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C棟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134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民國 113 年 12 月 13 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公司: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合法登記
或設立證明。
2. 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其他法令規定或經採購法主管機關認定
者: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合法登記或
設立證明。
3. 自然人須為執業技師且為技師公會會員。
備註:
1. 依據地下水鑿井業管理規則,地下水鑿井業,指承攬供觀(監)
測、研究、調查、抽汲、補注地下水之水井鑽鑿、維護及封填
工程之公司或商號。
2. 廠商需具備資格 EZ01011 地下水鑿井業。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者:請至本分署秘書室領取。(領標期限與投標期限相
同)
2.函索領標者:請附限掛回郵 80 元逕送本分署試驗科,信封
左上角請註明索取「113 年苗栗縣苗圃抗旱井維運計畫」採
購案字樣,並請注意郵寄時效。
3.電子領標者:請自行至下列網站下載:http://web.pcc.gov.tw/
其他
1.本公告資料未詳盡之處,請詳閱招標文件。
2.領標廠商應請持續注意本公告系統相關之更正或異動資
訊,並請使用最新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否則將喪失投標
資格。
3.本案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因而停止辦公致無法如
期開標時,截標日順延為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並
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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