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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二F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工作項目繁雜且介面眾多,收履保確保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秘書室)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或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及應附之登記設立證明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2.屬一般公司機構者,繳驗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文件內應包含可執行本委託工作之行業(以下項目及代碼應至少符合1項)。
營業項目及代碼: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農、林、漁、畜牧顧問業(I101070),其他顧問服務業(I199990),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生物技術服務業(IG01010),研究發展服務業(IG02010),環境檢測服務業(J101050)。
3.非學校之法人團體
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
4.學校或學校之研究機構
(1)廠商為學校: 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
(2)廠商為學校之研究機構者:
5.廠商為一般之自然人:出具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