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EAWRA1140222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防汛情資整合與防洪運轉決策支援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多采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85,000
原始預算
$ 3,500,000
底價金額
$ 3,48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代碼 A.13.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連佳陞
聯絡電話 (06)5753251#6919
機關代碼 A.13.6.3
單位名稱 養護科
機關地址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
聯絡人 連佳陞
聯絡電話 (06)5753251#6919
傳真號碼 (06)5751184
電子郵件信箱 wrasb851014@wras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1/22
原公告日 114/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2/04 12:00
開標時間 114/02/04 15:00
開標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二F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依契約履約完成。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1-2.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2). 專業技師事務所 2-1. 技師執業執照影本,技師科別: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工程等其中之一 2-2. 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 一般公司機構 :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4). 非學校之法人團體 : 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 (5). 學校或學校之研究機構 5-1. 學校: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 5-2. 學校之研究機構: 5-2-1.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 5-2-2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6). 一般自然人:出具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7). 其它 : 餘詳如投標須知補充說明之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 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 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機關若重新公告,廠商需重新領標),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並將其置放於標封內。未檢附之廠商,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仍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若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3. 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 : 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其他:附註 : 1.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2. 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本次更正招標公告相關資料如下: 1.修正服務說明書項目名稱及排列,並補充部分內容。 2.投標須知第66條切結書3(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修正為不勾選。 3.本案截止投標為114年2月4日中午12時0分,開標時間114年2月4日下午3時0分不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6.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連佳陞
聯絡電話
(06)5753251#6919
機關代碼
A.13.6.3
單位名稱
養護科
機關地址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
聯絡人
連佳陞
聯絡電話
(06)5753251#6919
傳真號碼
(06)5751184
電子郵件信箱
wrasb851014@wras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1/22
原公告日
114/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2/04 12:00
開標時間
114/02/04 15:00
開標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二F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依契約履約完成。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1-2.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2). 專業技師事務所 2-1. 技師執業執照影本,技師科別: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工程等其中之一 2-2. 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 一般公司機構 :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4). 非學校之法人團體 : 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 (5). 學校或學校之研究機構 5-1. 學校: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 5-2. 學校之研究機構: 5-2-1.出具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 5-2-2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6). 一般自然人:出具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7). 其它 : 餘詳如投標須知補充說明之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 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 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機關若重新公告,廠商需重新領標),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電子憑據明細,並將其置放於標封內。未檢附之廠商,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仍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若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3. 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 : 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其他:附註
: 1. 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2. 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本次更正招標公告相關資料如下: 1.修正服務說明書項目名稱及排列,並補充部分內容。 2.投標須知第66條切結書3(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修正為不勾選。 3.本案截止投標為114年2月4日中午12時0分,開標時間114年2月4日下午3時0分不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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