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bh0610@wrasb.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南水分署414專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等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
2.營造業登記書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新設立廠商仍應繳驗。(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列印領標電⼦憑據書⾯明細並附於証件封內。
2.押標⾦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經濟部⽔利署⼯程採購投標押標⾦繳退要點。
(2)票據以本機關『經濟部⽔利署南區⽔資源分署』為受款⼈。(3)以現⾦繳納
者,請匯入「合作⾦庫商業銀⾏台南分⾏」⼾名:「⽔利署⽔資源作業基⾦南
⽔分署414 專⼾」帳號:0300713066510,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証件封內或當場
繳交(以此⽅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機關不
受理現⾦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期限前,以郵遞或專⼈送達本機關。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及文件請參閱「經濟部⽔利署暨所屬機關⼯程採購投
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以不合格標論。
5.履約保證⾦新台幣60萬元整。
6.
招標文件領取⽅式
本件僅提供電⼦領標(http://www.geps.gov.tw),不
另備書⾯文件販售。
7.
決標原則
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
超底價或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
減價時其決標原則依本⼯程投標須知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