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Wrasb-029 已決標公告

曾文水庫蓄水範圍淤積及漂流物清理作業-第三期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茂富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6,000,000
原始預算
$ 497,900,000
底價金額
$ 496,000,000
決標折數
67.7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代碼 A.13.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乙震
聯絡電話 (06)5753251#6521
機關代碼 A.13.6.3
單位名稱 曾文水庫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
聯絡人 陳乙震
聯絡電話 (06)5753251#6521
傳真號碼 (06)5753683
電子郵件信箱 chenyz@wras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如履約情形良好,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且經雙方合意後辦理後續擴充,本採購後續擴充項目為「水庫清淤費」,後續擴充數量上限:180萬噸為限,後續擴充期限為契約期限後730日曆天為限。本案總金額不逾10億6,700萬7,501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2/04
原公告日 113/1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16 09:00
開標時間 113/12/16 10:00
開標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489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南水分署414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未依契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3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須為營業項目具有「疏濬業(E401010)」項目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E10101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詳細參閱投標須知六十四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細參閱投標須知六十七條規定。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須為營業項目具有「疏濬業(E401010)」項目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E10101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統一發票12 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 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曾完成國內外水下疏濬累計數量達10萬立方公尺或15萬噸」或「曾完成國內外水下疏濬於單一年度達5萬立方公尺或7.5萬噸」相關實績證明。 本項證明文件需檢附實績詳細表,以上實績應附履約之證明(如完工證明或結算書等;如仍在執行中之案件,需由機關或相關單位出具已完成水上疏濬數量證明)或契約(含封面、雙方機關用印頁、詳細價目表),且投標廠商應將其作業實績詳細列表,載明簽約日、簽約之雙方、契約金額、名稱、疏濬數量、規定完工日期或實際完工日期及工程概述等有關資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2/1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3.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乙震
聯絡電話
(06)5753251#6521
機關代碼
A.13.6.3
單位名稱
曾文水庫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
聯絡人
陳乙震
聯絡電話
(06)5753251#6521
傳真號碼
(06)5753683
電子郵件信箱
chenyz@wras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如履約情形良好,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且經雙方合意後辦理後續擴充,本採購後續擴充項目為「水庫清淤費」,後續擴充數量上限:180萬噸為限,後續擴充期限為契約期限後730日曆天為限。本案總金額不逾10億6,700萬7,501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2/04
原公告日
113/1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16 09:00
開標時間
113/12/16 10:00
開標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489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水利署水資源作業基金南水分署414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未依契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3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須為營業項目具有「疏濬業(E401010)」項目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E10101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詳細參閱投標須知六十四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細參閱投標須知六十七條規定。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須為營業項目具有「疏濬業(E401010)」項目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E10101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統一發票12 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 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曾完成國內外水下疏濬累計數量達10萬立方公尺或15萬噸」或「曾完成國內外水下疏濬於單一年度達5萬立方公尺或7.5萬噸」相關實績證明。 本項證明文件需檢附實績詳細表,以上實績應附履約之證明(如完工證明或結算書等;如仍在執行中之案件,需由機關或相關單位出具已完成水上疏濬數量證明)或契約(含封面、雙方機關用印頁、詳細價目表),且投標廠商應將其作業實績詳細列表,載明簽約日、簽約之雙方、契約金額、名稱、疏濬數量、規定完工日期或實際完工日期及工程概述等有關資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2/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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